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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亮晶晶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依托现有工程车间二和车间三新增丁腈胶乳、PVDC胶乳和三嗪的生产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并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假如该项目实施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实施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向我们反映。
一、项目概况
福建亮晶晶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邵武市金塘工业园行岭平台燕岭路8号,拟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拟新增总投资10050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丁腈胶乳、年产2万吨PVDC胶乳及年产1000吨三嗪项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亮晶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
联系人:罗来浪 联系电话:19985712934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225080862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拓福广场1号楼100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
5、你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其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福建亮晶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