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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和新型阻燃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本)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二次公示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地处邵武市金塘工业园二期一区,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各种添加剂的研究、开发生产,现有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和新型阻燃材料项目环评及补充说明已取得环保主管部门批复,现拟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建内容包括生产四种新产品(亚硫酸乙烯酯(ES)、碳酸乙烯亚乙酯(VEC)、乙二醇双(丙腈)醚(DENE)和硫酸乙烯酯(DTD)),其中ES和VEC依托已建成的一期厂房进行生产,另外两种产品新建生产厂房生产,并配套建设中试车间以及相应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环保工程等附属设施,估算总投资约0.3亿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可能产生扬尘、水土流失、噪声、施工废水等环境影响问题。
运营期:主要可能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的问题及环境风险问题。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工艺废气拟采用活性炭吸附或碱洗塔预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经企业自行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产固废拟由专业公司回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泵等各类生产设备运转噪声,其声级约在85dB(A) ,经过设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基本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的承载范围内;工程潜在的环境风险可得到控制;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基本认可。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和对策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用地周边的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及相关单位或团体。
(2)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主要通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另外,公众也可通过来电或来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要求。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索取简本或补充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龙标 联系电话:18659998785
环评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 乙 字第 2224号)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0592-3833916 传真:0592-5117939 电子邮件:1085814221@qq.com
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