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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贤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200吨沙奎那韦、吉非罗齐等医药化学原料药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贤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三期 联系人:娄总 联系电话:1366644212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何慧 联系电话:15088989866 邮箱:7665183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本项目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评价委托、现场初步勘探、资料收集、环境影响要素和评价因子筛选、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现场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为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和分析,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清洁生产;环境保护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要求、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拟建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择在现厂址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主要采取在拟建厂址附近及周围居住区张贴公示和公共媒体发布公示的形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单位:福建贤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